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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第一实验小学校本教研制度
为了达成教研工作的目标,提高校本教研的实效性,必须有制度的支持,为此制定学校校本教研制度。
1.参加校本教研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教研活动内容。
2.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教研方案和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我校教研活动由教导处领导负责,下设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综合学科组,且每组都有专门的学科带头人负责。
3.校本教研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严格遵守校本教研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台账,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教研的情况进行考核,无故不参加3次以上视作不合格。
4.校本教研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条件之一。
5.教师校本教研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6.做好校本教研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教研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教研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7.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教研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8.后勤支持:后勤为教研活动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