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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相关资助政策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生补助工作,现制定本办法,严格执行。
(一)资助对象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补助面不超过在校非寄宿生的8%。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资助。(持证学生如要放弃,请填写《scmxtz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放弃资助申请表》
(二)评审程序
1.申请。学校要通过《家长一封信》方式(疫情期间微信电子稿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掌握政策,组织学生及其监护人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请,并递交《青岛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供农村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能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
2.评审。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按要求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和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并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校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填写《scmxtz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情况统计表》。
学生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王波
副组长:孙云泽 张高伟
组员: 王洲锡 黄艳红 吴国峰 杨仕雷
3.公示。评审结果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青岛市scmxtz区第四实验小学
2022年10月
附:
scmxtz区第四实验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王波
副组长:孙云泽 张高伟
组员: 王洲锡 黄艳红 吴国峰 王苗苗
scmxtz区第四实验小学困难认定小组
组长: 王波
副组长:孙云泽 张高伟
组员: 王洲锡 黄艳红 吴国峰 王苗苗
scmxtz区第四实验小学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 王波
副组长:孙云泽 张高伟
组员: 王洲锡 黄艳红 吴国峰 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