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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
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网络安全责任分工机制
根据《网络安全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技[2014]4号)文件精神,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党支部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对两学部、各部门、各级部网络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指导开展网络安全工作;两学部、各部门、各级部负责本区域内网络安全工作,并对本区域内网络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网络安全领导机制
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党支部是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两学部执行校长、分管网络安全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学校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安全日常工作。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负责网络安全具体执行,参与网络安全决策研究,协助书记和分管领导落实好网络安全工作部署。
三、网络安全工作机制
要加强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推进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党支部要每年专题研究部署一次网络安全工作;两学部执行校长、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召集一次会议听取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汇报,研究网络安全工作;每年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网络安全基本知识培训。
信息中心和宣传交流处要及时梳理、建立网站、信息系统等网络设施台账;要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技术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要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研判,强化风险预警,做好风险评估,重要时期要对高风险系统(网站)采取提升防护等级、全天候值班监测或临时限制访问等措施;每年要举办一次全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学校将常态化开展两学部和学校各部门、各级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漏洞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通报,每年印发一个网络安全指导文件、举办一次全校网络安全工作培训会议、开展一次网络安全现场检查。
四、网络安全处置机制
(二)协同处置机制。根据网站管理属性,凡因网络安全问题被通报涉及到两学部下属部门,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整改、反馈和处置工作,信息中心做好技术支持工作。对于擅自乱设网络、拒不整改的部门或教师,经整体评估其网络安全状况后,视具体情况予以断网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