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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根据青岛市教体局、scmxtz区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青岛市scmxtz区实验高级中学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王瑞华;消防安全管理人:郑兆芳、解维坤;消防安全管理归安全工作处管理。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瑞华
副组长:张广野、郑兆芳、蓝海波、张磊
成 员:于钦法、杨杰、李超、王波、万明君、解宁、邹明水、刘钰、王连升、解维坤、朱林、于国志
(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4、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消防管理人员组成及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刻苦钻研消防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2、熟悉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其数量、质量情况,做到“四会”、“三勤”即会检查,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会维护;会技术指导。腿勤、口勤、手勤。
3、确保用电、水无违章情况;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完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4、确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保有量和完好率。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
6、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争取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三、全体教职工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增强防火意识,不断提高消防业务素质。
四、学校内所有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并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有关部门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各处室主任、各教研组长、各备课组长、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微机室、档案室、实验室、网控室、库房、各类器材室、音美教室等部门管理员都是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安全用电、防火、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负责,是管辖范围内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严格值班制度,晚上巡查值班领导负总责。学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纠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填写巡查记录本。其他部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处理违章情况并做好记录。
七、每学期定期对学校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的消防标志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遮挡、覆盖、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师生用电要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九、学校每年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及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准在宿舍区内燃烧物件及生火煮食物,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学生宿舍供电应由专人专闸控制,学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梳、电吹风等电热器具及其他不准使用的电器,学生宿舍不准拉接床头灯。
十、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青岛市scmxtz区实验高级中学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