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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学行为,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个体差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二章 课程管理
第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第五条 重视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及传统文化等课程的实施,加强法治、安全、心理健康及书法教育。
第六条 强化实验教学。严格按照课标要求完成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禁止以讲代做、以视频代替实操,鼓励学生开展课外探究实验。
第七条 鼓励教师结合学情对国家、地方课程进行整合,积极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支持教师承担特色课程教学及社团指导工作。
第三章 教学常规管理
第一节 教学计划与备课
第八条 教学计划应包含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及个人教学计划。教师需在开学初研读课标与教材,明确学段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进度表。
第九条 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备课须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作业。教案撰写应规范完整,包含教学目标、重难点、学情分析、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及教学反思。严禁抄袭现成教案。
第二节 课堂教学
第十条 教师须提前候课,站立讲课,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或英语),板书工整。上课期间关闭通讯工具,不得迟到早退、拖堂或中途离岗。
第十一条 坚持以生为本,实施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二条 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第三节 作业与辅导
第十三条 作业设计要精选、适量,体现层次性与实践性。严格控制作业总量,禁止布置机械重复性作业。
第十四条 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提倡面批面改。做好错题归因分析,及时进行反馈矫正和针对性辅导。
第十五条 教师应主动关心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学习困难生进行帮扶,对学有余力学生进行拓展指导。
第四章 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
第十六条 健全听评课制度。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三年以上教龄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5节;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学期不少于30节。听课后须有交流研讨记录。
第十七条 规范教研活动。教研组(备课组)每周开展一次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的教研活动。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主讲一次,每学年至少执教一节研究课(青年教师需上研讨课,骨干教师需上示范课)。
第十八条 鼓励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及校本研修,不断反思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论文,提升科研能力。
第五章 教学评价与考核
第十九条 考试与评价应遵循课标要求,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探索开卷考试、实验操作、成果展示等多元评价方式。
第二十条 严格考务管理。科学命题,严密组织,认真阅卷。考试结果实行无分数评价或等级评价,严禁单纯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或作为奖惩师生的唯一依据。
第二十一条 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教学常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常规落实、教学成绩、教研成果及出勤情况等纳入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青岛市scmxtz区新兴中学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