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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tz二专师德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江崇升
副组长:王峰业 辛聪吉
组 员:孙正亮 陈琴 刘永岗 马晓燕 全体教研组长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一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30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一次扣5分。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5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一次扣5分;无故旷工,一次扣5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
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如拒绝参加、无故缺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2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搞阴谋诡计,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积极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
3、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
若由于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出现一次扣5分。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出现一次扣5分。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出现一次扣5分。
4、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出现一次扣5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内容,严禁网上聊天和游戏。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20%;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教职工互评占30%;支部测评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师德标准后果严重,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教师本人无故旷工的。
3、若在师德方面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1、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优秀者优先。
2、在职称评聘中,师德优秀者酌情加分。
3、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先进,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4、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5、对第一年度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第二年度仍不合格者,学校可以解聘。
scmxtz二专(美术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补充规定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封闭化管理要求,现对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补充规定如下:
scmxtz二专(美术学校)疫情防控教职工请假条(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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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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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月 日 共 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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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
□事假 □病假 □产假 □丧假 □调休 □公假□哺乳假 |
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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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已熟知离校期间个人防护要求,将严格按照请假时间离、返校,请假期间除必须去往场所及接触人员外,不随意去往任何其他无关场所,不与其他任何无关人员接触,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如实报告请假期间个人路线及人员接触情况,期间如身体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学校,每天自测体温并上报。 请假人承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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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签字 |
分管主任审批: 日期:年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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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长审批:日期:年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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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返校销假时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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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时间 |
____月____日_____时____分 |
返校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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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说明 |
请详细写明何时乘坐何交通工具去往何地,何时离开。期间如有去往scmxtz区以外、重点地区或与来自境外、疫区人员接触过请详细说明。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 本人签字: 日期: 月 日 | ||||||||
scmxtz二专职称评审积分认定办法
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到当年职称评审规定截止时间止,教龄每满一年积1分,非教龄专业年限每满一年积0.6分(非教龄专业年限,是指未调至教育系统以前从事与调至教育系统后相同专业的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按月积分。未被scmxtz区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招聘为教师前,只认定在各民办或公办学校的工作经历为教龄,其他培训机构等不予认定,且必须提供工作单位首月及末月工资单复印件盖章作为认定依据。
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到当年职称评审规定截止时间止,申报不同教师职务,各层次学历每满一年的积分数值如下。学历总积分为各学历积分年累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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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拟晋职务 |
硕士研究生 |
大学本科 |
大学专科 |
中师/中专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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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高级讲师 |
5分 |
4分 |
2.5分 |
1.8分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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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
5分 |
4分 |
2.5分 |
1.2分 |
1分 |
截止到当年职称评审规定截止时间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计10分,每超一年加1分(产假婚假依假前岗位按在岗计算)。任职年限起始日均以首聘时间为准(下同)。
任现职以来,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独立完成的积3分,非独立完成的,主笔(含主编)积2分/主笔(含主编)总人数,非主笔(主编)人员积1分/非主笔(含主编)总人数。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优秀积10分,合格积9分,基本合格积6分,取近三年平均分。
满分为5分,此项积分要从专业技术人员的出勤、政治学习、参加上级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三个方面进行评议积分。任职期间,在师德方面犯有重大错误,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对工作、学校、社会带来极坏影响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取消评审推荐资格。
到农村支教的教师,依据教体局当年支教工作文件,任现职以来按当年支教工作考核的情况,相应加分。有多次支教经历的,只取最高一次积分,不累计;连续支教的按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积分。
参与职称评审教师周标准课时量(课时数+教案数)不低于10个,兼职管理工作教师周标准课时量不低于7个。
取近三年(6学期)工作量积分平均值。
工作量积分计算方法。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授课时数,高于平均工作量30%以上的为第一档,基础分10分,系数1.1;高于平均工作量30%以内为第二档,基础分9分,系数1.05;低于平均工作量30%以内的为第三档,基础分8分,系数为1,低于平均工作量30%-60%以内的为第四档,基础分7分,系数为1,低于平均工作量60%以上的为第五档,基础分6分,系数为1;计算公式为:个人工作量分数=【本档基础分+(本人实际工作量-本档最低工作量)/(本档最高工作量-本档最低工作量)】*系数。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工作量积分。中层干部根据干部评议及考核办法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优秀参照教师一档的平均标准课时数积分,合格按照教师二档的平均标准课时数积分。
取近三年(6学期)工作成绩积分取平均值。
工作成绩积分计算方法。按教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分为五档,一档前15%,积10分,二档前15%-30%,积9分;三档前30%-60%,积8分,四档前60%-90%,积7分;五档前90%-100%,积6分。
中层干部根据干部评议及考核办法的结果,优秀的按一档积,合格的按二档积分。
以通过认定的证书、获奖证书或上级部门文件为准。精品课程国家级4分,省级3分,地市市级2分;教改项目、非课题性研究等国家级一等积3分、二等积2分、三等积1.5;省级一等积2分、二等积1.5分、三等积1分,青岛市级一等积1分、二等积0.5分。项目由一人完成的按全额积分;项目由两人以上完成的主笔积分系数为0.6,其余参与人员的积分=获奖级次积分*0.4/其他参与人员总数。
本办法各项规定如与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冲突,以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为准。如实际工作中出现存在争议且本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必须由评审领导小组、积分认定小组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集体研究后确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