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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区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二)承担孕产妇系统化保健服务,开展住院分娩。
(三)承担全区0至6岁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服务;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保健指导、心理咨询和五官保健;开展新生儿全面查体和高危儿治疗。
(四)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治疗;指导基层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检查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五)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婚前保健教育。
(六)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儿童和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直补和预防出生缺陷服务;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承担育龄妇女孕产妇培训工作。
(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担男女节育手术、女性终止妊娠手术操作、孕产育妇女的优生检查;开展不孕不育症诊治;承担全区计生药具供应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八)承担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指导工作;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