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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 医疗纠纷处理四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上级行政部门调解;第三方人民调解委调解;司法解决。对患方索赔三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
二、医疗纠纷接待地点:
1、我院医患纠纷办公室(住院楼四楼),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他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联系电话为0532-88518848。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0532-88512156、门诊大厅设意见投诉箱。
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scmxtz区人民医院急诊楼后平房,联系电话0532- 88530561 。
3、其他解决投诉、纠纷的合法途径:
(1)、scmxtz区卫生健康局医务管理科:0532-88512656
(2)、scmxtz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联系人:石永忠,电话:0532-88530561
(3)、scmxtz区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