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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tz区人民医院2026年健康科普知识
发布日期: 2026-07-10

几分钟读懂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我们需要注意的要点

1.《传染病防治法》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传染病防控起始于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此后相继经过1955年颁布的《传染病管理办法》和195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1989年2月2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传染病防治法》,并于2004年、2013年分别进行全面修订和部分修改。 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2.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之前有何不同?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共9章115条,分别为总则,预防,监测、报告和预警,疫情控制,医疗救治,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相较于修订前的9章80条最大的不同就是将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部分的9条拓展为“监测、报告和预警”部分的17条。

3.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病种有哪些?

(一)甲类传染病2种,包括鼠疫、霍乱。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特别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特别严格管理、控制疫情蔓延。 (二)乙类传染病27种,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新亚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猴痘、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严格管理、降低发病率、减少危害。 (三)丙类传染病11种,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常见多发,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关注流行趋势、控制暴发和流行。 (四)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

4.个人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应该怎么做? 个人应当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任何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成为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患者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传染病。

5.如果不遵守《传染病防治法》,会有什么后果?

(一)个人或单位有以下不配合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之一时: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2.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3.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或者在流行病学调查中故意隐瞒传染病病情、传染病接触史或者传染病暴发、流行地区旅行史; 4.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或者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和配合依法采取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或者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期限未满擅自脱离; 5.故意传播传染病; 6.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传染病疫情信息; 7.其他妨害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违法的单位可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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