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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字〔2025〕58号)
发布日期: 2025-06-09
各区 (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政策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 《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青人社发 〔2022〕10号)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5年6月8日起至2026年6月7日止。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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