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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29

各镇、街道、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现将《关于转发民发〔2024〕35号文件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各镇街、功能区实际工作情况,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要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附件2)并于每月25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至scmxtz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2.各镇街、功能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共享,每年4月、10月底前进行一次数据更新。

附件:1.关于转发民发〔2024〕35号文件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的通知

      2.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

scmxtz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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