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失业保险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 2026-09-09

申领范围: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我区失业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我区失业人员。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的我区失业人员。

(3)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我市失业人员。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