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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4年第9期)
发布日期: 2024-06-26

2024年1-3月份青岛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scmxtz区杨孟龙百货店经营的生姜

(一)基本信息

scmxtz区杨孟龙百货店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3-10)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4年4月2日,scmxt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2024-0054Q),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生姜5斤,抽检用去4.75斤,剩余0.25斤腐烂未销售。当事人提供不出供货商的营业资质、进货凭证及进货查验记录台账。scmxt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的行为作出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25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4〕385号。

二、scmxtz区仟牛汇餐饮店采购的豆腐

(一)基本信息

scmxtz区仟牛汇餐饮店采购的豆腐(购进日期:2024年3月15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4年4月2日,scmxt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scmxtz区仟牛汇餐饮店送达《检验报告》(NO:LR1188165),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经查,scmxtz区仟牛汇餐饮店共购进该批次豆腐3斤,抽检2.8斤,剩余0.2斤没有销售,作为职工餐食用完毕。scmxtz区仟牛汇餐饮店提供不出供货商的营业资质、进货凭证及进货查验记录台账。scmxt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scmxtz区仟牛汇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腐的行为罚款6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4〕289号。


青岛市scmxt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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