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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发展和改革局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8-07
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依据
1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监管领域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市规划区内的学校 学校实施人防教育中人防教师配备、人防授课表配置、人防授课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
场检查相结合
2026年工作方案无此项 抽查业务截止时间:11月15日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防空教育是国防教育的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国防教育体系,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使公民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六条 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教学计划,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大学、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结合军训进行;未进行军训的初级中学以上学校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按照教学计划进行。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人民防空教育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人民防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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