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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scmxtz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7-29

序号

部门

权责清

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

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

方式

抽查比例

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是否为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1

青岛市scmxtz区交通运输局工程质安监科

1.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2.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造价、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至少1次,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11号修正)第八条

2

scmxtz区运输业发展服务中心货运科发起,各交通运输管理所检查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3

scmxtz区运输业发展服务中心客运管理科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班线、旅游包车等客运企业(含场站)的监督检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4

青岛市scmxtz区交通运输局工程质安监科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资质资格、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等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五条

5

scmxtz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起,scmxtz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检查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涉路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许可施工图纸一致 ;损坏、占用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边沟、绿化是否按规定修复;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齐全

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十三条

6

scmxtz区运输业发展服务中心港航运输科

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经营市场监督检查

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如经营者经营活动情况、资质保持情况、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船舶运力配备情况,是否满足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企业是否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与企业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水路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第四条

2.《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令2003年第1号公布,2019年11月28日第四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公布,2017年3月修正)第五条

4.《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16年9月通过)第四十五条

5.《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1月交通运输部第2号公布,2020年2月修订)第四十一条

6.《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9年3月)

7

scmxtz区运输业发展服务中心维修科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8

scmxtz区运输业发展服务中心客运管理科

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 (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企业是否按照运营服务协议或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驾驶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企业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城市公交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30%,每年抽查1次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2.《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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