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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1-25

一、政策依据

1.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进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青牧字〔2021〕3号)

2.青岛市scmxtz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实施方案》(即动防办〔2021〕1号 )

二、申请指南

(一)补助对象及范围

1.scmxtz辖区内自主采购强免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的畜禽养殖场户。

2.直补疫苗品种。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和牲畜口蹄疫(O型、O+A型)强制免疫疫苗(含多联苗)。

(二)补助条件和标准

养殖场户自行购买和使用国家批准的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和牲畜口蹄疫(O型、O+A型)强制免疫疫苗(含多联苗),或委托第三方服务组织对所饲养的动物进行上述规定病种的免疫,并建立详实的免疫记录和档案,加施免疫标识,经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效果抽样检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均可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上一年度青岛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疫苗)招标采购价格确定。

(三)申报、审核和补助程序

按照依申报而补助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户在开展强制免疫后,及时通过手机搜索“智慧畜牧服务”微信小程序,按照指引内容填写申报“先打后补”信息。养殖场户通过手机申报后,辖区基层动监站对畜禽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和实地初审。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申报材料复核确认后,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将疫苗补助资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发放到位。

(四)不予补贴的范围

对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发现动物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或者免疫不规范引发动物疫情的,或者购卖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不在有效期内的,或者无详实免疫记录和档案的,以及在“先打后补”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当年度“先打后补”补贴资格。

(五)咨询电话

0532-88552356

(六)受理单位

scmxtz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七)办理时限

补助资金到位后发放

(八)联系方式

0532-88552356

三、补贴结果

根据免疫数量、疫苗使用数量进行统计、确认,最后公示。

四、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532-88552356

2.地址:scmxtz区盛兴路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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