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3-01

政策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区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

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

三、补贴标准

138元/亩。

四、申请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镇政府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区汇总上报。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各镇要印制农民自报告单,由村庄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并指导填写,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开展,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制定折实比例,认真进行面积折实。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组织人员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20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21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统计、核实、公示和上报工作于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

为强化对村级四职干部和种植面积较大的农户的监管,小麦面积核定实行分类上报:一是对村庄“四职干部”(以户口簿载明家庭成员为准),不论种植面积多大,均要单独上报,逐一核实;二是按种植面积分类上报,按照10(含)亩-50亩、50亩(含)以上的标准分别填报。其中:对申报面积10亩以上的户,各镇要监督村庄逐一进行丈量核实,并分类填写丈量审核表(附后),由具体丈量人员签字上报,明确责任到人。

(三)镇政府严格落实镇、村二级公示。镇、村二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政府,由镇政府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镇政府必须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10天内报区农业部门审查备案。1、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2、各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确定本镇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青岛市和我区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镇、村公示情况进行核查。

(四)镇级抓好复核工作。各镇要对村庄上报情况严格进行复查审核,并对50亩以上的种植户逐一复核,对10亩以上的种植户进行抽查核实。对以前年度因面积不实引发信访的村庄,必须全面丈量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各镇要严格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数据准确核实、录入、汇总,并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同时上报电子版)。对核定面积明显大于或小于2020年度的,须说明原因。

五、申请材料

农户提交自报告单。

六、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农业科       姜  珉   88551325

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于绍山   88523590

七、受理单位

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青岛市scmxtz区财政局。

八、办理时限

村委会统计、核实、公示和上报工作于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