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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tz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8-01

政策依据: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3〕5号)

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全区各类种粮(小麦)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

本次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范围为全区范围内种植的小麦面积(含农户自营土地、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村集体土地、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一)一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据实折实,纳入核定范围。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二)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四)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五)种植饲用小黑麦等品种且用于青贮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三、补贴标准

每亩不低于120元。

四、申请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镇街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区汇总上报。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各镇街要印制农民自报告单,由村庄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并指导填写,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制定折实比例,认真进行面积折实。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组织人员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22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23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对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应该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统计、核实、公示和上报工作应该在镇街规定的时间前完成,确保镇街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统计、录入和上报工作。

为强化对村级四职干部和种植面积较大的农户的监管,小麦面积核定工作实行分类上报:一是对村庄“四职干部”(以户口簿载明家庭成员为准),不论种植面积多大,均要单独上报,逐一核实;二是按种植面积分类上报,按照10(含)亩-50亩、50亩(含)以上的标准分别填报。其中:对申报面积10亩以上的户,各镇街要监督村庄逐一进行丈量核实,并分类填写丈量审核表,由具体丈量人员签字上报,明确责任到人。

(三)镇街严格落实镇、村二级公示。镇、村二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街,由镇街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镇街应该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10天内报区农业部门审查备案。

1、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街会同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

2、各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街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确定辖区内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青岛市和我区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镇、村公示情况进行核查。

(四)镇街抓好复核工作。各镇要对村庄上报情况严格进行复查审核,并对50亩以上的种植户逐一复核,对10亩以上的种植户进行抽查核实。对以前年度因面积不实引发信访的村庄,必须全面丈量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数据核实、录入、汇总,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同时上报电子版)。对核定面积明显大于或小于2022年度的,须逐一说明原因。

五、申请材料

农户需提交农民自报告单。

六、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姜珉,0532-88551325 。   

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于绍山,0532-88523590  。 

七、受理单位

青岛市scmxtz区财政局、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

村委会统计、核实、公示和上报工作务必在镇街规定的时间前完成,确保镇街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九、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32-88551325,0532-88523590。

举报地址:青岛市scmxtz区通济街136号,青岛市scmxtz区蓝鳌路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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