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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度青岛市scmxtz区农机购置补贴政务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1-04

2021-2023年度青岛市scmxtz区农机购置补贴政务公开信息

 

一、政策依据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1]24号)

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scmxtz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 年青岛市scmxtz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农字[2021]51号)

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scmxtz区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农字〔2021〕57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scmxtz区全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

1.常规范围。根据全国和山东省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农业生产实际需求,青岛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26个品目。(详见《2021—2023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附件)。

2.专项范围。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由青岛市农业农村部门另行通知。在此之前,继续按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中国民用航空青岛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农机财字〔2018〕10号)有关规定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字〔2020〕37 号)执行。

3.创新范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由青岛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相关要求进行遴选,具体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其另行通知。

(三)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执行标准按《青岛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 50 万元和200 万元。

(四)申请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需向购机者出具所购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发票上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有动力机具的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严禁以任何方式授权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规定申办补贴。如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流程如下:购机者下载“青岛农机补贴”手机 APP 客户端;登录注册后,按其要求填写上传补贴申请信息。完成提交补贴申请后,主动联系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验机。验机时,个人须携带身份证、购机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所购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购机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号(青岛农商银行)等相关材料原件和所购机具。按规定携带所购机具和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装类、设施类等补贴机具,需在安装完毕、可生产应用后,进行办理补贴申请;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后办理补贴申请。并依据即农字〔2020〕23号文。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和农机监理系统互联互通程序,购机者申请补贴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五)申请材料

 个人须携带身份证、购机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所购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购机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号(青岛农商银行)等相关材料原件和所购机具。

(六)办理时限

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 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

(七)咨询电话

0532-88552715

(八)受理单位

青岛市scmxtz区农机服务中心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九)联系方式

青岛市scmxtz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scmxtz区蓝鳌路1313号)

三、补贴结果

补贴结果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年度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公示公告为准。

四、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32-88552715;举报地址:青岛市scmxtz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蓝鳌路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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