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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三、受理单位
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或一方为scmxtz区户籍或常住人口、准备在本区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以及驻军scmxtz区的军人,均为免费婚检对象。
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五、基本流程
申请人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填体检表,免费查体、化验,取查体结果,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查情况给予医学建议。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承担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机构在工作日,当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