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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tz区202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3-01-26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重点检查工作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检查对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疫苗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预防接种规范服务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检查对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是登记报告内容、时限、登记名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传染病疫情控制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是否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是否设置感染性疾病科,以及被检查单位内被污染物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四)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消毒隔离制度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有专(兼)职院感控制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实际消毒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检查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医疗废物处置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检查内容: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机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运存和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以及登记造册记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邵红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振杰同志担任,成员由scmxtz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全体监督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医疗卫生监督科。

(二)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时,将往年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在开展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时,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对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医疗机构,予以处罚、通报。

(四)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收集信息和资料,及时总结工作。

青岛市scmxtz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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