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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8号)规定,本次销售对取得青岛市人才住房入围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人才综合评分排序按序选房。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看房时间:
2021年2月20日-2月21日,每天下午2:30--3:30集中看房
看房地点:scmxtz区环秀街道办事处营流路1177号青桐苑接待中心
选房时间:
2021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
选房地点:scmxtz区烟青路与窑头街交界处环秀湖人才住房青桐苑营销中心(墨河公园东侧)
选房房源:
3号楼、4号楼、5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共计911套房源。
四、选房流程
(一)准备材料:
1.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选房。
2.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入围人员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
(二)选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选房现场。
2.入围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进行选房。
3.参加选房的入围人员,每户选房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超过5分钟仍未能选定房源的,其后续选房顺序号的选房人员可按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4.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然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再由下位入围人员选房。
5.选房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场,选房活动开始后,将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号现场叫号,叫号三次未到者视为迟到,将对迟到者进行迟到公示,该迟到者的选房顺序将放至本轮选房最后一位选房人员选房结束后进行选房,本轮选房时间结束,该选房人仍未到场的,则视为放弃本轮选房。
五、其他
选房当日结束后,申购人现场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2万元认购金,后续签订合同、缴纳房款事宜由售楼处另行电话通知,请选房人近期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 :0532-8906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