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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一、总体情况

主要报告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6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园林环卫类信息149条,市政公用类信息215条,建筑管理类信息250,其它信息47条。

1、重视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和竣工信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执法检查结果、建筑市场监管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2、做好社会关注重点事项信息公开。针对涉及民生的道路、照明、供热、供气、排水等重点工程的工程进度进行及时公布,使广大市民清楚的了解到公用事业领域的最新工作动态。

3、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4、及时公开和解读新型城镇化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发件科室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信件的收发管理工作,及时转相关领导批示,信息公开管理科室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流程,督促承办单位及时提出办理意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在办理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流程规范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审查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备案表》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送达回执单》。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0件,办结30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着力满足群众获取、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机关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信息的公开及保密审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信息产生单位、科室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并填写《scmxtz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信息产生单位、科室的负责人提出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意见后,经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公开。2019年度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机关主要通过scmxtz城建政务网,scmxtz市政、scmxtz区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scmxtz广播电视台,《新scmxtz》等新闻媒体及社区公告宣传栏、项目施工现场公示牌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机关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具体责任分解到单位和科室,安排专人监督信息公开情况,在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考核中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本机关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7件,办结率100%;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9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

1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85

6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

183

行政强制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4

增9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3

2541918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有些信息更新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20年,本机关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社会覆盖面;重点加强工程监管信息、社会民生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对社会关切舆情信息的回应解读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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