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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青岛市船舶海工配套产品船级社认证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6-10-13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一)在青岛生产经营企业。

(二)2025年11月6日后,企业产品首次通过美国船级社(ABS)、法国船级社(BV)、中国船级社(CCS)、挪威船级社与德国劳氏船级社(DNV—GL)、韩国船级社(KR)、英国劳氏船级社(LR)、日本海事协会(NK)、意大利船级社(RINA)、波兰船级社(PRS)、印度船级社(IRS)、克罗地亚船级社(CRS)等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认证并获得产品认可、型式/工厂认可、原理性认可证书。

(三)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在《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期内已享受过本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请各镇街、功能区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星期五)17:00。同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印制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七份),经所在镇街、功能区研究通过后报送至区海洋发展局。

(二)区市审核。区海洋发展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和项目查重审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印发《关于深入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5〕18号)等要求,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登录http://ymzf.sdcz.gov.cn:8082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企业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书面征求区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拟奖补金额,出具审核报告加盖区(市、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两部门公章后,于10月31日(星期六)前完成在线初审,报市海洋发展局复核,并将正式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绿色门槛”反馈意见表、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市海洋发展局,电子版汇总后同步报送。

(三)市级复核。市海洋发展局对区(市、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相关功能区提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报告等进行完整性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并进行项目查重,复核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功能区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区海洋发展局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项目真实可靠,过程公平公正。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海洋发展局、财政部门及专家做好核查、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三)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51539。

 

附件:1.船舶海工配套产品船级社认证奖补政策

2.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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