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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优米app官方下载苹果(//www.scmxtz.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青岛市scmxtz区蓝鳌路748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13675;电子邮箱:jmnync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scmxtz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发布公告公示75条,工作动态64条,会议公开信息2条,政策解读13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三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scmxtz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要求编制《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增强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8件,比2022年减少4件,所受理的申请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依法满足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8件均未收取申请人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scmxtz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查单》开展政府信息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进行依法甄别、严格“过滤”,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对外发布的所有信息均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充分保障各类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依托“优米app官方下载苹果”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包括工作动态、公告公示、会议公开、水利文化、公文法规、政策解读、财政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乡村振兴专题信息等。通过“scmxtz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农业政策动态,逐步建立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将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美丽乡村建设等“三农”领域群众关心的各项信息及时公开。有效利用各类媒体报刊加强对日常工作宣传,提高公开效果,秸秆回收让“包袱”变“财富”被中央电视台报道,立夏将至农事忙(图片新闻)被新华社报道,农民日报、大众日报、学习强国平台相继报道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工作经验,在省级市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近百次。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监督保障制度,严格落实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法规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信息对外公开履行保密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局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更新及各业务科室的监督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在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监督反馈结果,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及时督促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scmxtz区农业农村局在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个别问题:一是对所属中心、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强化,工作标准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意识,提升群众监督力度。

针对以上问题,scmxtz区农业农村局不断反思改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所属中心、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梳理能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scmxtz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着力提高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2023年青岛市scmxtz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部门基础工作,分类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耕地地力保护、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购置补贴、动物防疫补贴等相关政策和补贴发放情况;严格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及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措施及成果,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及时公开检查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让群众了解部门工作,保障群众监督权,让部门工作更加透明。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共收到需办理的代表建议15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19件、协办2件)。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品牌建设、农药废弃物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社发展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局主办的33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协办的3件建议提案均已按要求向主办单位报送协办意见。建议提案满意率、面复率均达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4月27日,scmxtz区农业农村局在青岛国际种都核心区移风店镇,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关干部及市民代表共30余人先后现场观摩了青岛世农种苗、瑞克斯旺、青岛德龙等现代种业企业,深入了解了我区现代种业从研发、培育、种植到推广、销售的全链条。观摩活动结束后,召开了现场座谈交流会。会上,相关具体承办科室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提出的农业品牌建设、农药废弃物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社发展等9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集中答复。



5.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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