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6〕30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玉米重大病虫监测防控,有效控制玉米“一病两虫”等主要病虫害的发生蔓延,保障粮食安全,降低农药使用强度,提高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统防统治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金用途
此次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下达我区32万元,用于支持开展玉米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通过项目实施,在实施区域有效控制玉米“一病两虫”等主要病虫害的发生蔓延,保障粮食安全,降低农药使用强度,提高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统防统治水平。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补助方式为物化补助和统防统治相结合,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玉米南方锈病防控
项目安排资金23.65万元,实施面积不低于4.676万亩,每亩补助不超过5元。
补助内容:用于防治南方锈病等玉米病害药剂,所选用的农药必须是经国家登记批准用于玉米的相关产品,优先选用高效、环境友好的药剂,提升综合效益。
补助对象:按照集中连片、大户散户兼顾的原则选择作业区,结合2026年玉米南方锈病发生区域预测,择优选择实施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镇街根据任务面积,结合本辖区实际确定实施主体、核定补助面积,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玉米穗期害虫生物防治
通过撒施食诱剂与释放赤眼蜂天敌防治玉米穗期害虫(简称生物防治)开展。项目安排资金8.35万元,实施面积不低于1670亩,生物防治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50元。
补助内容:对开展生物防治进行补助。优先推广应用以天敌、生物农药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玉米螟、棉铃虫、粘虫等主要虫害的绿色防控,通过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和效率。
补助对象:按照集中连片、大户散户兼顾的原则选择作业区,结合2026年玉米病虫害发生情况预测,择优选择实施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的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镇街根据任务面积,结合本辖区实际确定实施主体、核定补助面积,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规范实施程序
采取适当的公开程序对玉米南方锈病防控物资和玉米穗期害虫生物防治服务进行采购,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要求。针对玉米生物防治,区农业农村局、镇街要及时督促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与相关村(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开展飞防;作业完成后张榜公示,村(经营主体)对防治面积和作业效果签字确认。针对玉米南方锈病防控,区农业农村局、镇街要督促中标单位将物资送至各村(经营主体),镇街要督促各村自行组织将中标物资发放到户,同时建立健全物化补助发放档案,指导农户在《村级发放明细表》上签字确认,经营主体需在《镇(街)级发放明细表》上签字确认,物资发放完成后村庄或镇(街)需张榜公示。项目实施全过程,要做好档案材料留存(主要包括实施方案、采购材料、药剂发放清册、公示材料、实施过程监管照片、工作总结、满意度调查问卷)。
四、提高实施质量
按照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玉米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技术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玉米生物防治和南方锈病防控。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监测调查和技术指导,确保天敌释放、喷防作业在最佳时期内。实施玉米南方锈病防控,要在玉米生长中后期,通过喷施杀菌剂达到防病效果。要加强实施效果追踪调查,做好对比分析,为以后政策制定和开展技术指导提供科学依据。要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公示栏、电话等方式,将统防统治作业时间告知到位。
五、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防止重复享受政策,已经享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多环节托管中“防”的环节等物化补助的农户,不再享受此次玉米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补助。要于8月30日前完成补助作业,10月20日前完成验收,及时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商请财政支持,力争及时拨付。资金支出情况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
六、强化跟踪问效
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把好天敌和药剂采购发放、实施主体选定、统防统治作业、档案材料等关键环节,在发药阶段和喷防服务作业阶段,及时跟进督导检查,确保药剂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不误农时开展喷防作业。要做好总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政策内容、技术模式和推广经验,提高农户对绿色防控理念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的项目实施氛围,通过项目辐射带动,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普及推广。
咨询单位: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32-88525102
附件: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scmxtz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