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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scmxtz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资金发放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3-29

     一、关于《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为加强抚恤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关于《实施细则》出台的重要性/为什么出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针对优抚资金发放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将堵塞漏洞的具体措施上升成制度、办法,并作为今后资金发放工作开展的依据。

三、关于《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13项内容,对优抚资金类别、发放人员确认、资金申请发放程序、资金发放超发资金追缴等工作流程、时间节点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四、关于《实施细则》的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了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每月由各镇街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优抚对象新增、减员情况,便于及时掌握优抚对象变更情况。二是建立了金融代发机构联通联动机制,金融机构代发工作完成后第2天将发放结果进行反馈,便于将优抚资金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防止资金积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各项优抚资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发放?

优抚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直接发放到优抚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其中,农村“两参”人员就业补助金由各镇街负责代发,抚恤金、在乡退役军人优待金和其他补助金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名单、金融机构(scmxtz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代发。

六、如何确保发放到位?

《实施细则》规定,代发金融机构和各镇(街道、功能区)于每月20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抚恤补助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到优抚对象个人帐户,优抚对象可定期到银行提取资金,资金发放情况得到全体优抚对象监督,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咨询部门:青岛市scmxtz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咨询电话:0532-88522391


scmxtz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scmxtz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资金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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