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即复决字[2024]第368号
发布日期:2024-12-19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

行政复议决定书

 

即复决字[2024]第368号

 

申请人:杜某某。

被申请人:青岛市公安局scmxtz分局环秀派出所,驻山东省青岛市scmxtz区淮涉河一路123号。

第三人:陈某某。

第三人:刘某发。

第三人:刘某友。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青即公(环)行终止决字【2024】30005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9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因情况复杂,本机关决定延长本案审理期限至2024年12月21日前作出。

申请人请求:撤销终止案件调查处理决定书,责令环秀派出所重新予以调查,还申请人公平。

申请人称:2024年1月10日刘某发及同伙几人去我现在住的前东城瑞苑(我母亲家)拿走我放置的一些财物和单据。我报案他们属于团伙入室抢劫。环秀派出所于2024年1月17日给予立案,中间给我退回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未给。到今日我去环秀派出所找过多次。直到2024年8月21日在派出所三楼苏所长才给我一份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复议过程中,经听取申请人意见称:我们双方有经济纠纷,不作为他去我家拿东西的前提。我们有纠纷他可以去法院起诉我,而不能去我家拿东西。他拿了我的东西后,一开始派出所不予立案,后来我再三要求才给我立案。派出所给我调解过,但是调解不成功。我包里的东西有好几十张欠条,原件和复印件等,他只给我归还了一部分,我母亲的拆迁协议没有归还,我老公跟别人卖的厂房土地证和协议也没有归还。我曾当面跟办案警官沟通过。我认为派出所所长有明显的包庇行为。他就是去我家拿东西,属于入室抢劫。我家老母亲有间歇性的痴呆,他们去了以后当天,我母亲到惊吓,我母亲就昏迷了,我录口供的时候跟派出所已经说明了。我母亲老年痴呆无法分辨出好人坏人来,虽然我母亲当时招待了他们,但是不能认为他们可以入室拿东西。

被申请人称:一、青即公(环)行终止决字[2024]30005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认定事实清楚。杜某某与刘某发有经济纠纷,刘某发得知杜某某住在山东省青岛市scmxtz区环秀街道办事处锦绣前程瑞苑其母亲家。2024年1月10日13 时许,刘某发与妻子陈某某到杜某某其母亲家中索要欠款,刘某发与陈某某发现杜某某不在家中,陈某某将杜某某桌子上的文件袋拿走,并告知杜某某母亲。2024年1月26日,环秀派出所民警将双方约至环秀派出所调解室。经调解,刘某发将拿走的文件袋当面归还杜某某。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杜某某陈述、刘某发陈述、陈某某陈述、刘某友陈述交接视频等证据证实。刘某发、陈某某、刘某友没有非法侵宅的违法事实。二、我所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合法公正。经我所调查并查明,刘某发、陈某某、刘某友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事实。2024年2月8日,我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程序案件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杜某某被非法入侵住宅一案终止案件调查决定。该决定程序合法。综上所述,我所的终止案件调香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为此,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第三人称:因杜某某借我钱(五十万元整)有借条,答应我说还我(开始还接电话)到后期把我电话和微信都拉黑。故2024年1月10日我和我老头(刘某发)去前东城打听,一直打听到下午1点左右,打听到杜某某家,敲开门杜某某母亲在家,我问是杜某某家。她母亲说是,我说我找她有事。她母亲就让我们进去了,她母亲还给我们下了水,拉了一会家常话,拉了一个小时。我问杜某某什么时间回来。她母亲说不知道。我们又等了一会,我感觉有点低血糖,我给我儿子刘某友打电话让他把我拉回去。我起身上卫生间,看见她桌子上有一些文件,我就拿着跟她母亲说我们不在这等了,我们拿着这些文件让杜某某回来找我们。我儿子还帮我们录了像(有视频)。我们给他留了字条写了电话,写上让杜某某回来去我家找我。我们和杜某某母亲说,大姨你休息吧,我们走了。然后跟她母亲握手再见。这就是事情经过。我们感觉这都不是个案子,环秀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我们多次(包括我儿子刘某友)最后竟拿传唤证去我儿子家,把我儿子抓走,还说要拘我们,我想问人民政府,欠我们二个老人的血汗钱,我们还不敢要了,说起诉还要拿一万八千元诉讼费,我们哪还有钱,希望政府为我们老两口做主,拿回我们辛苦攒的养老钱。

经查:2024年1月17日15时17分,被申请人接杜某某报警称,2024年1月10日,自己居住的山东省青岛市scmxtz区环秀街道办事处锦绣前程瑞苑家中被进人了,将自己的一个文件夹拿走。2024年1月17日,被申请人予以立案。同日,被申请人向杜某某提取《询问笔录》。2024年1月18日,被申请人向刘某发、陈某某、刘某友分别提取《询问笔录》。2024年1月26日,被申请人向刘某友提取《询问笔录》。2024年2月8日,被申请人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以上事实有《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询问笔录》《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本案中,根据在案证据能够证实:杜某某与刘某发有经济纠纷,刘某发得知杜某某住在其母亲家,2024年1月10日13 时许,刘某发与妻子陈某某到杜某某其母亲家中索要欠款,杜某某不在家中,陈某某将杜某某桌子上的文件袋拿走,并告知杜某某母亲。2024年1月26日,被申请人处工作人员将双方约至环秀派出所调解室,经调解,刘某发将拿走的文件袋当面归还杜某某。因此,应当认为刘某发、陈某某、刘某友没有非法侵宅的违法事实,被申请人作出的案涉《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并无不当。

但被申请人于2024年2月8日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于2024年8月21日送达申请人,送达显然超过法定期限。虽然被申请人提交了其于2024年2月9日将案涉《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邮寄送达申请人的信函收据,但经查询该信件物流信息,该信件因邮寄地址错误已退还被申请人。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青岛市公安局scmxtz分局环秀派出所作出的青即公(环)行终止决字【2024】30005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程序违法。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

               2024年12月19日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