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在可以申请设立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吗?
回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我区已不再审批新的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问题:申请设立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流程是什么?
回答:根据《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要求,对于中小学生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提交材料,审批部门受理申请后,书面征求区教育体育、文化旅游(艺术类培训机构)、科技部门(科技类培训机构)意见。各部门书面反馈同意后,审批部门组织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技、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和项目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现场联合勘验。经现场勘验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审批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再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