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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频次的要求
发布日期:2022-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监督管理权限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措施和频次。 因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执行,并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闭环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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