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scmxtz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2020年11月5日,scmxtz区政府印发了《scmxtz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应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重污染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并为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组织修订scmxtz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预警,及时响应;信息发布,社会参与。
四、主要内容
(一)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已成立指挥部和工作组,各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二)预警预报。包括风险评估、预警分级、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预警解除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按照法律规定,区级无重污染天气预警职能,主要是根据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通知要求发布和解除预警。
(三)应急响应。分为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五个部分。依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预期后果,并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终止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启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其中应急响应措施包括1、科学编制城市应急减排清单。2、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为保障正常民生需求和社会运行,引导企业自觉提高治理和管理水平,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3、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4、分级响应措施。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四)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预报能力保障、信息联络保障。
(五)信息发布。包括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对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组织和时间做了详细规定。
五、制定过程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青岛市生态环境局scmxtz分局自2020年10月着手《应急预案》的起草调研工作,根据8月份组织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情况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征求了14个主要责任部门单位及scmxtz区各镇街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认真讨论研析,再次对《应急预案》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11月5日正式印发《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