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scmxtz区2020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政策文件:《scmxtz区2020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文件字号:即政办发〔2020〕30号
1.问:本工作方案适用什么范围?
答:本方案适用于青岛市scmxtz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民用散煤推广。
2.问:散煤推广主要目标?
答:在未集中供热、供气的区域,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优质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完成 2020 年青岛市下达给我区的推广任务。
3.问:本方案工作要求?
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全区统一部署与各镇、各街道、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蓝谷高新区、通济新经济区(以下统称各镇) 分级负责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点带面与连片推进相结合,以各镇为实施主体,相关部门、单位加强督导监管,建立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4.问:本方案保证落实途径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建立镇级民用散煤清洁化组织保障体系
(1)各镇制定 2020 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和推进计划,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政府贴一部分、居民出一部分”的原则,居民购买清洁煤炭给予每户最高限量 2 吨/年、每吨 500 元的燃煤差价补贴(低于 2 吨/年时,按实际购买数量进行补贴),使居民购买清洁煤炭的价格略低于居民自购劣质燃煤的平均价格;居民购买洁净环保炉具按 500 元/台标准给予补助。 所需资金由区、镇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负担 50%。
(3)各镇、村(社区)建立快捷便民的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供应和配送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到户到人的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宣传活动,以点带面,实现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连片推进。
5.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1)落实辖区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分解细化目标。
(2)加强督导宣传,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安全、正确使用清洁煤炭,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问:本方案的权限如何划分?
答:(1)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统一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2)方案明确各任务责任单位。
7.问: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任务划分?
答:根据我区具体情况,在田横岛旅游度假区、蓝谷高新区、通济新经济区及15个镇街进行任务目标分解。
8.问:配送企业如何产生,有哪些要求?
答:依托省、青岛市推荐的清洁煤生产加工及销售企业、环保炉具生产企业和其他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煤炭经营企业, 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确定全区推广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供应主渠道企业。中标企业根据全区需求组织采购、生产、储备一定数量的洁净型煤、兰炭等清洁煤炭以及洁净环保炉具,保障充足供应,并保证同等质量下其产品销售价格为区内最低,满足全区居民冬季采暖需求。
9. 问: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供应配送工作程序
答: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供应配送工作程序为居民申请、村(社区)汇总上报到镇、 镇协调中标企业统一配送到户
10.问:本办法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答:本办法自2020年8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