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打赢全区乡村产业振兴攻坚战,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确保到2025年,我区乡村产业发展在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服务专业化、经营市场化上取得重大突破,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20]1号)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乡村产业平台构筑、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乡村产业创新驱动、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
第一部分实施乡村产业平台构筑行动。重点推进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产业园区3大建设工程,到2025年,建成5个以上超10亿元的市级特色产业强镇,争创4个省级、1个国家级产业强镇,建成6家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建成2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0个产业精品园区,争创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第二部分实施乡村产业转型升级行动。重点推进规模农业扩大、农副产品加工业升值、体验农业培育和品牌农业打造4项重点工程,到2025年,畜禽规模化养殖达到91%,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50亿元,乡村旅游消费收入达到30亿元,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7个。
第三部分实施乡村产业创新驱动行动。重点打造科技农业引领、智慧农业扩展、终端农业创新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4大工程,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建成15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联接小农户达到90%以上,集中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重点从健全财政投放机制、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深化农业开放、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完善用地保障政策等五个方面做好实施方案保障工作,推进方案实施。
三、重要意义
乡村产业振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充分发挥我区的产业优势,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进乡村产业的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做优现代种养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活乡村新兴产业,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咨询部门: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