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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scmxtz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038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06-0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0〕22号
生效日期 2020-06-05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038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06-0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0〕22号
生效日期 2020-06-05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推动scmxtz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20〕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青岛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了《加快推动scmxtz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安全防范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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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动scmxtz区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确保2022年底前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结合省公安厅、教育厅,青岛市公安局、教育局指导意见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管、整体推进,坚持协同配合、共建共治,切实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效能,逐步构建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要严格按照各级关于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的原则,健全公共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形成防范、化解、处置风险的合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确保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要有针对性地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学生安全素养,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设目标

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压实区位“属地管理”责任、公安机关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指导和监督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做到学校安全责任链条全覆盖、无盲区、无断点。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责,强化落实校园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使用安防系统加强内、外部安全管理,会同多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实现校园风险隐患智能感知、及时预警、即时响应、迅速处置。要切实实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组织体系更加严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内部安全管理更加科学、安防系统建设更加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落实专职保安员配备、物防设施建设、智慧安防系统建设、“三支队伍”建设“4个100%”的要求。

1.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按照《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9〕38号,以下简称《安全防范通知》)的要求,校园保安应当为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保安员应取得保安员证,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局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历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各镇街所属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各镇街所属民办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2.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学校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防攀爬、防冲撞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各出入口要配备必要的物防、技防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公办中小学校、民办学历学校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全区公办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全区民办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3.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达标率100%。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

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局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历学校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各镇街所属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100%。

安装的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标准如下:(1)一键式紧急报警要自带校门口及周边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接警中心联通,即报警时校门口及周边监控实时画面能在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平台同步弹出。(2)视频监控系统(含学校各部位及学校围墙周边)要做到全覆盖,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列入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单位的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4.加强校园安全“三支队伍”建设,“专兼职安全员”“护学岗”“护校队”设置率达到100%。

建设校园专兼职安全员队伍,通过培训持证上岗,使校园专兼职安全员队伍成为本校安全工作的“明白人”、校际间安全检查的“专业人”。要强化公安民警、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队伍建设,建立区统一规划实施、属地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要推进学校护校队伍建设,集中学校体育教师、后勤人员等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定期组织安防训练,建成校园安全应急处置的重要储备力量。要按照2019年9月公安部、教育部校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城镇地区要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配齐配强执勤警力,把校园门口、学生上下学(含晚自习)必经路段列入巡逻必到点。在警力紧张的偏远农村要依靠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工作。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在上下学(含晚自习)高峰时段将巡逻警力向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倾斜,确保每所校园及周边地区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专兼职安全员”“护学岗”“护校队”设置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二)全面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5.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原则,建立健全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将安保工作作为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

6.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智慧安防建设,不断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强化校园安全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每月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三)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7.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公安部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切实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要有效整合公安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加强信息碰撞比对、深度挖掘和智能研判,及时推送有关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提高防范涉校案事件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8.加强校园周边巡控力度,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查严管,切实提高巡逻警力的管事率,对在校园及周边游荡、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一律进行严格盘查,发现有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带离现场进行继续盘问;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要果断依法予以拘留;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约束、管理、救治措施。对涉及校园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提高打击处置效能。对重大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提级侦办;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幼儿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影响校园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scmxtz分局

9.强化校园周边乱点整治工作。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文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小卖部、饮食店、游商浮贩向学生售卖“三无”食品、电子烟、非法出版物、不健康刊物、口袋本、贩卖危险性仿真玩具、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等情况;治理学校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安危险人员等特殊人群,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有效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顺畅出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10.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警务室民警联系中小学幼儿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时通报校园警情,及时应对处置师生报警求助,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scmxtz分局

(四)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1.制定专门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分级分类制定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案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12.开展常态应急演练活动。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安全防范通知》要求,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教职员工要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提高第一时间参与应对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使学生、幼儿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和修订完善。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13.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对各类涉校园安全信息的搜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线索,及时采取防范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学校舆情处置制度,增强重大案事件发生后的舆情应对能力。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涉校园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14.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构建“多位一体”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

15.选派优秀公安民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公安机关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初、高中由派出所领导担任法制辅导员,幼儿园、小学由社区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法制辅导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确保一批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公安民警被选派到学校开展此项工作,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scmxtz分局

(五)着力提升监督指导效能

16.健全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公安机关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公安、教育部门要建立校园安全研判会商机制,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校园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随时通报校园安全风险;各属地派出所及其辖区学校分管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1次碰头会,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

17.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教育、公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及时在教育、公安系统范围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督学要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处理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分管负责人、区教育和体育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镇街、功能区公安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中心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各项工作。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各镇街、各功能区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克服困难,保障在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资金投入和设施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研究谋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切实将校园安全建设提档升级、维护校园安全持续稳定作为重要任务,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结合国务院部署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三)强化阶段推进。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校园安保工作实际情况,将实施行动计划与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雪亮工程、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建设标准、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

(四)强化协作配合。区公安、教育部门和各镇街、各功能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筹本系统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工作中要注重加强与校园的沟通衔接,主动提供指导服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切实强化联动共治,着力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管理良性机制。

(五)强化检查验收。国家、省、市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将联合组织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估通报,并适时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优秀案例”推广展示活动。区公安、教育部门和各镇街、功能区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推进任务落实,定期检查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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