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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中分类救助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0100201946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26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04-2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19〕17号
生效日期 2019-04-2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索引号 37021500100201946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26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04-2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19〕17号
生效日期 2019-04-2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中分类救助标准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中分类救助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调整情况

(一)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

一级残疾人由218元/人/月调整为375元/人/月,二级残疾人由166元/人/月调整为294元/人/月,三、四级残疾人由114元/人/月调整为193元/人/月。

(二)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特困)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200元/户/月调整为220元/户/月,农村低保(特困)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165元/户/月调整为220元/户/月。

二、调整时间

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中分类救助新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三、资金筹集

城市低保(特困)分类救助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农村低保(特困)分类救助资金仍按现行办法,由青岛、scmxtz、镇街三级负担。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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