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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今冬明春和专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1-14

当前冬春季节交替,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趋于频繁,各专项领域安全风险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区安委办转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冷库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与专项领域深度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聚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关键期和高层建筑、冷库生产等专项领域突出风险,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督导整改、执法惩戒”全流程管控,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重点领域监管全覆盖、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目标,坚决“防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全面提升街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排查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等企业,严查外包作业管理不严、未签订落实安全管理协议等问题;强化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防控,确保作业审批、风险交底、持证上岗、现场监护等制度落实到位;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设备设施定期检修维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责任科室:应急办)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辖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严查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生产经营、擅自改变工艺、非法转让转包厂房设备、“厂中厂”违法生产等行为;检查冬季岁末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核查设备保温防冻、易燃物料储存管理、应急物资储备、恶劣天气风险防控等情况;严打非法违法“小化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责任科室:应急办、派出所)

3.建筑施工领域:聚焦在建项目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严查未落实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实施、验收等管控要求的问题;整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等行为;检查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查极端天气未停止室外作业、停工整改项目未落实每日巡查报告制度等问题;强化临时用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责任科室:城建办)

4.城镇燃气领域:全面排查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商住混合体、大排档、小吃店等重点区域,严查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报警器、软管、阀门等问题;排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超期未检、达到报废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等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检维护,及时整改管线老化、占压、泄漏等问题,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责任科室:城建办)

5.教育、医疗领域:排查学校、医疗机构消防审验手续、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严查消防控制室人员配备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占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检查安全巡查制度落实、火种等危险品集中保管、从业人员遵守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程等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冬季供暖安全管理。(责任科室:教育办、市北医院、派出所)

6.道路交通、文旅、民爆、水利、电力、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各主管科室要明确检查重点事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分析研判辖区火灾形势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推动行业领域主管科室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强化基层网格力量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责任科室: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行业领域主管科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消防设施配备和维护管理整治:持续开展易燃企业消防水平提升工作,检测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防排烟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供水压力达标、设备完好、联动可靠;重点整治修复防火卷帘、防火门损坏、卡阻、无法正常闭合等问题,确保防火分隔有效;施工作业现场需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同步设置有效临时消防水源和给水系统,严禁擅自拆除或遮挡防火分隔设施、关闭或损坏自动消防设施;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责任科室:应急办、派出所、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

3.“生命通道”畅通整治:全面排查建筑内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障碍物,严厉查处占堵、锁闭等行为;整治高层建筑楼梯间堆放杂物,人员密集场所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未拆除等问题;规范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的标识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严肃查处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责任科室: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行业领域主管科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九小场所”及沿街商铺整治:重点排查小餐饮、小旅馆、小超市等场所,严查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或失效等问题;落实“合用场所”“七个一律”措施,引导配备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杜绝“下店上宅”带来的安全风险。(责任科室:派出所)

(三)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摸排底数,建立明细台账

即日起对辖区内所有高层建筑(含高度>27m住宅建筑、>24m非单层公共建筑及新建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标注正在外墙改造、内部装修的高层建筑,建立“一栋一档”,明确产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消防设施状况、风险隐患点等信息,确保无死角、底数清。(责任科室:应急办、街居办、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

2.督促自查自纠,压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组织高层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对照外墙改造、内部装修、消防设施、电动车日常管理四类重点,列出隐患清单并限期整改。2月底前完成首轮自查复核,对主动整改到位的免予追责,对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上级执法部门。

3.强化宣传演练,筑牢安全防线

通过入户通知、微信群、宣传栏等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知识,重点警示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风险。发挥网格员、居委会、业委会作用,开展日常巡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建筑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每栋高层建筑年内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冷库安全生产全链条整治

1.全面摸排底数,建立管理台账

即日起对辖区内所有用于生产经营、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温功能的仓储用建筑物(包括库房、制冷机房、变配电间等)、室内外装配式冷库和气调冷藏库实施全链条排查整治,做到涉冷库的行业领域全覆盖,重点核实冷库选址合规性、产权及使用单位、制冷介质(是否涉氨)、特种设备情况等,分类建立“一库一档”,并标注高风险冷库(涉氨、人员密集场所附属冷库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科室: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

2.督促企业自查,推动隐患清零

2月底前组织所有涉冷库企业完成首轮自查,对照许可准入、建设施工、运行使用、报废拆除等环节,重点排查火灾、液氨泄漏、特种设备、危险作业等突出风险及“三违”行为,列出隐患清单并限期整改,对推诿不改、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上级执法部门。督促企业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落实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3.专项培训演练,提升防控能力

每年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日常教育培训,按要求编修应急预案,针对火灾、液氨泄漏等事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并常态化落实定期演练制度,引导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熟悉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能。

(五)重大节点安全保障

1.做好重大活动安全工作。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行业领域主管科室要紧盯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树牢“一盘棋思想”,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全面提高火灾防范设防等级,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筑牢安全屏障。(责任科室: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行业领域主管科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重要节点防范举措。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曝光典型隐患案例,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环节;宣传 “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要求,重点关注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责任科室:宣传办、派出所)

三、实施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行业领域主管科室在准确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部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

2.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3月底):完成全覆盖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及时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严管严控措施。

3.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4月):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信息调度,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约谈提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社区、村居、安委会相关单位要加强指挥调度,压实行业监督责任和属地责任,积极发动基层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开展辖区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北安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工作衔接,做好本行业专项整治的摸底、排查和整改工作,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开展专项整治。

2.强化部门检查: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居)、行业领域主管科室要强化部门协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检查,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集中检查、错时检查。要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信息化监测预警等手段,拓宽信息渠道,确保查细查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停用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取缔。

3.严格督导问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按照规定挂牌督办、闭环销号。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每季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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