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5〕12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青政字〔2025〕28号)和《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即政发〔2025〕14号)要求,北安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对全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普查目的和意义
本次普查旨在全面摸清北安街道“三农”发展家底,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为北安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
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内容聚焦五个核心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包括土地利用、劳动力、基础设施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涵盖各类农产品生产与供给;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调查设施农业、智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现代化发展状况;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涉及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包括收入、消费、社会保障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五、实施流程
普查工作分七个阶段推进:
(一)清查准备(2026年7月—8月)。 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完成普查区划分、边界确认和全域建筑物标绘,完成清查底册初步编制。
(二)清查摸底(2026年9月—10月)。 全面开展实地清查摸底,逐户逐单位核实登记,查疑补漏,完成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和上报,配合区级质量抽查。
(三)编制普查名录(2026年12月)。 国家统一抽取10%左右的农户填报农户普查表(长表),形成登记对象名录。
(四)普查登记(2027年1月—5月)。 全面开展入户登记和数据采集,同步完成实地核查,开展查疑补漏和数据复核,完成全部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
(五)数据质量抽查(2027年4—5月)。 区随机抽选3—5个普查小区核查数据质量,省、市级农普办至少抽选并参与一个普查小区的数据核查,国务院农普办在全国统一抽取一定比例普查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六)数据评估与发布(2027年6—12月)。 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以公报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
(七)普查总结(2028年1—12月)。 对普查工作进行技术业务和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 成立北安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普查日常工作。各部门按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入户、数据上报等事项由各新村、自然村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税保障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后勤方面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宣传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各部门、行业信息的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资料信息。
(二)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全体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普查、依规普查、如实普查。严禁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普查数据,严禁拒报、迟报普查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普查对象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农普办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普查业务培训,聚焦普查流程、填报规范、系统操作、质量把控等重点内容,开展精准化、实操化培训;强化对上报数据质量的审核,确保普查结果符合实际、真实可靠。
(三)压实层级责任,强化督导调度。 建立“街道负总责、新村抓落实、自然村具体实施”的三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新村、自然村要严格对标工作时限,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日清日结,杜绝拖延滞后、返工整改,确保各阶段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各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组织调动一切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村庄普查员要落实好辖区内建筑物标绘、摸底信息采集、数据填报、入户调查等职责;社区普查指导员要落实好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初审把关职责;农普办工作人员要落实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质量把控职责。农普办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对进度快、质量高的村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质量不达标的村,约谈提醒、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