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我区无法审批宅基地农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scmxtz区大信街道办事处对经本人申请、村庄审查同意的申购对象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核。为了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现将审核结果向全社会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凡对申报对象申请资格有异议的,可向scmxtz区大信街道办事处反映。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具体的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从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
4、受理时间:8:30—11:30 14:00—17:00。
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示阶段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人员),取消本次申购资格。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条件,骗取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记入住房保障失信档案,并予以追回。
联系电话:scmxtz区大信街道办事处82562351
附: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青岛市scmxtz区大信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附件: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宋鸿昌、张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