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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单位经济分类)
七、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3年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和谐、均衡、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农村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辖区中小学、成校、幼儿园的教学管理;辖区小学、幼儿园的财务管理;辖区学校布局调整;辖区校舍建设维护;辖区学校的稳定及安全管理;辖区学校教职工及离退休的日常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中心校本级,两处中学,十二处小学,两处幼儿园。
三、预算单位构成
灵山中心校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scmxtz区灵山中心校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4个,包括:scmxtz区灵山中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中学,scmxtz区灵山中心小学,scmxtz区灵山三泉庄小学,scmxtz区灵山亚联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东皋埠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皋埠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后柘家庄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华西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红领巾希望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辛庄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中心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柳沟创新小学,scmxtz区蓝谷高新区窎庄小学,scmxtz区灵山中心幼儿园,scmxtz区蓝谷高新区中心幼儿园。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scmxtz区灵山中心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青岛市scmxtz区灵山中心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均为11191.28万元,其中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
2023年收入预算为1119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91.28 万元,占100%。
2023年支出合计111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4.37万元,占94.13%;项目支出656.91万元,占5.87%。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191.2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83.2万元,增长68.65%。主要原因是中心校合并,蓝谷高新区各学校预算纳入灵山中心校。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91.28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7683.2万元。主要原因:中心校合并,蓝谷高新区各学校预算纳入灵山中心校。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191.28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768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校合并,蓝谷高新区各学校预算纳入灵山中心校。
其中:
教育(类)支出8838.068万元,占78.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2.8276万元,占13.3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60.3844万元,占7.69%。具体情况是: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744.33129万元,比上年增加554,20129万元,主要原因是灵山与蓝谷高新区合并幼儿园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提高较大。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4737.938584
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3220.338584元,主要原因是灵山与蓝谷高新区合并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提高较大。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3267.9359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253.53592万元,主要原因是灵山与蓝谷高新区合并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提高较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2.8276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200.7476万元,主要原因是灵山与蓝谷高新区合并教师人数提高较大。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60.3844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588.5244万元,主要原因是灵山与蓝谷高新区合并教师人数提高较大。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053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34.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按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工资和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97.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3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33.6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1.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5个,预算资金65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6.91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学前公用经费:由青岛市scmxtz区灵山中心校实施,实施周期为一年,年度预算安排81.6万元,学生数816人,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生/年,生均公用经费覆盖率100%,公用经费拨付时效及时。依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即政发〔2017〕7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以深化教育扶贫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乡村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80 号)规定,进一步提升学校保障能力,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2.小学公用经费:由青岛市scmxtz区灵山中心校实施,实施周期为一年,年度预算安排245.11万元,学生数2211人,公用经费标准900元/生/年,生均公用经费覆盖率100%,公用经费拨付时效及时。依据《关于以深化教育扶贫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乡村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80号)和《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青政发[2016]31号规定,进一步提升学校保障能力,促进小学教育发展。
3.初中公用经费:由青岛市scmxtz区灵山中心校实施,实施周期为一年,年度预算安排93.6万元,学生数1237人,公用经费标准1100元/生/年,生均公用经费覆盖率100%,公用经费拨付时效及时。依据《关于以深化教育扶贫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乡村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80号)和《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青政发[2016]31号规定,进一步提升学校保障能力,促进初中教育发展。
4.其他普通教育公用经费:由青岛市scmxtz区灵山中心校实施,实施周期为一年,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公用经费标准中心校6万元/年拨付对象资格符合率100%,资金拨付时效及时。通过其他普通公用经费的保障,进一步提升学校保障能力,促进乡镇教育发展。
5.学前保教费:由青岛市scmxtz区灵山中心校实施,实施周期为一年,年度预算安排230.6万元, 拨付对象资格符合率100%,资金拨付时效及时。根据《山东省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12号)规定,进一步提升学校保障能力,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05教育(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02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01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02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03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99其他普通教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反面的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