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2024年,蓝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法治化基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依托学习强国、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与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共同部署,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机制体制。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加强依法行政,提升履职水平。一是优米有没有app。整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劳保所等办事窗口打造便民服务中心,优化窗口布局,完善自助办理服务区,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次办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垄断和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充分发挥村庄公告栏、广播等渠道的作用,重点公开民生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同时在街道8个新村实行财务“微公开”,确保村级财务管理透明公开,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提高执法水平。街道执法人员做到执证上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操作流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与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联动执法,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一是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街道8个新村均配备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与10名“法治带头人”和30名“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普法团队共同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二是开展普法宣传。线下通过志愿者深入村居、家庭,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线上利用微信群等方式转发宣传,普法宣传覆盖近10万人次。三是多部门联动宣传。街道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宣传合力。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集市、进学校等活动,组织网格员、调解员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等法律知识专项培训活动3次,进集市、进学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4次,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四)加强社会治理,提升法治质效。一是打造“一站式矛调中心”。整合综治中心、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服务资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入驻,互联网法庭提供法律服务,确保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多元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发挥网格调解优势。依托蓝村街道“1165”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网格化为切入点,采用“网格员+调解”模式,网格员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参与处置,全年共上报网格化事件10430起,事件类型涉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事件办结率达100%,其中网格员发现并采集上报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941起,并与村庄调解员等工作人员共同积极参与调解。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缺乏法治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有所不足。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人数有限,人员素质及执法能力与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匹配。三是普法宣传缺乏创新。普法活动仍以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主,普法形式单一,线上线下融合不足,缺乏针对性。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一是针对基层人员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针对老年人等群体开展反诈宣传,围绕村居常见的邻里纠纷、物业矛盾、土地问题等,及时普及相关法律常识。二是组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拓宽普法传播路径。一方面延续传统宣传方式,组织网格员、志愿者深入村居开展上门普法服务,利用村庄广播、公告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借助新兴媒体,鼓励志愿者、调解员将案例拍摄短视频,利用自媒体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规范依法行政。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实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基层实际工作,组织机关、村居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法律培训,鼓励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素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深化“1165”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将“1165”工作机制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总抓手,向精细化方向延伸,发挥政法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开展日常巡查,在高塔、涵洞处接入实时监控,人防、技防相结合,打造蓝村特色社会治理样板。二是采取“1+N”工作模式。即每名网格员带领多名志愿者、调解员等社会治理力量参与村居社会治理工作,及时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