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word下载
pdf下载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即政复终字[2025]342号
申请人:康某
被申请人:青岛市scmxt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7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