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
行政复议决定书
即复决字[2024]第320号
申请人:姜x亮
被申请人:青岛市scmxtz区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不服,于2024年8月20日
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8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4年8月9日作出的告知书,依法确认案涉土地权属,责令完成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4年8月9日通过其他方式得知该行政行为,特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依据2023鲁71行终38号判决书查明的案涉土地权属事实为依据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申请书认为被申请人出具的告知书载明不能办理确权登记的理由没有事实依据,而且申请人合法用地面积是368平方并非告知书载明的241平方,该告知书事实错误。被申请人各种理由最终仅向申请人出具一个告知其满足不了办证诉求的告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并非出具告知书就完全履行完了法定职责,因为申请人请求的是实体办理确权证,并非以获得告知书为终极目的。请求复议机关确认被申请人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违法。确认scmxtz区自然资源局不履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定职责违法,责令scmxtz区自然资源局为申请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提交补充及质证意见称:1.被申请人做出的告知书中所称,因鉴于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暂时不具备办理集体用地手续的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实质是为掩盖scmxtz区环秀街道办事处2020年10月13日以构陷申请人违反城乡规划法,强行“以拆代征”的无效行政行为构成财产损失和殴打人致多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二级构成的刑事犯罪。2.被申请人作为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执法者,包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为法院“枉法裁判”判决街道办事处2020年10月13日强拆的(2021)鲁02行终880号“程序违法”判决打掩护。3.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即自然资源罚字(2021)353号]是撤销涉嫌非法占地和涉嫌违法搞建设双项行政处罚的判决书,其判决当中已经查明事实,认定房主姜x成原基础上翻建行为不违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4.关于权属依据:(2023)鲁71行终38号判决,其判决实质是把行政处罚后成为国有资产的不动产判决归属为房主姜x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 修正)第十条第二项、第六项,申请人作为姜x成唯一的顺位继承人对于权属问题免除举证。5.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登记申请后并未书面告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也没有告知申请人补正违反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 修订)第十七条的规定,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胡说八道理由告知申请人暂不具备办理条件,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2024修正)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以及相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6.至于被申请人的证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前提都是有针对性的递交了履职信,本次针对的是2024年8月9日的履职信告知书,鉴于一行为一诉的原则,申请人不认可被申请人所谓的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过复议申请。综上所述,请求scmxtz区人民政府不要护犊子,拿出大义灭亲,断臂求生的态度,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告知书,并责令履行不动产登记的法定义务,真正做到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为人民服务。
被申请人称: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已提出过复议申请,依法应当驳回。申请人于2024年8月9日已向scmxtz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答复人于2024年8月9日作出的《告知书》并责令答复人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行政复议案号为:即复答字[2024]第305号。本案中,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和第三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之规定,应当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综上所述,答复人请求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经查:2024年7月30日,被申请人收到省自然资源厅、青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人反映未依据判决书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问题的通知。2024年8月9日,被申请人作出《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2022)鲁7102行初350号行政判决书、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3)鲁71行终38号行政判决书中,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判决结果均未涉及到土地的权利归属,审理过程中查明的事实并非确定了土地权属,不能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使用,不适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答复书》《告知书》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告知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可以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四)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或者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本案中,青岛铁路运输法院(2022)鲁7102行初350号行政判决书和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3)鲁71行终3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即自然资源罚字〔2021〕353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涉及涉案土地权属认定,不能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使用,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告知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青岛市scmxtz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涉案《告知书》。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