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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依据《会计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及scmxtz区财政、教育部门规定。
2、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财务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3、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及事业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与“收支两条线”。
二、预算管理
1、编制:每年开学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申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执行:专款专用、严控预算。
3、决算:年度终了编制决算,真实准确、按规定公开。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学费、住宿费。
2、所有收入全额进账、统一核算,严禁账外账、“小金库”。
3、收费严格执行区定项目与标准,使用财政票据、公示、接受监督。
4、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支出管理
1、支出范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维修等。
2、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禁无预算、超标准、虚列支出。
3、专项资金(基建、设备、助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审计。
4、差旅费、培训费:按区财政标准执行。
五、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分类建账、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2、配置、使用、处置:按国有资产规定,大额处置须报批。
3、图书、仪器、电教、体育器材:专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六、食堂财务管理
1、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公开。
2、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严控成本。
3、伙食费:非营利、按月公示、接受家长监督。
七、票据与档案
1、票据:统一领用、登记、核销,严禁白条、假票。
2、会计档案(凭证、账簿、报表):认真保管,调阅审批、到期销毁按规定。
八、财务监督
1、内部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结合,内审、校务公开。
2、外部监督:接受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检查。
3、教职工、家长、社会监督:收费、预决算、大额支出公示。
九、责任与附则
1、严禁:侵占、私分、挪用、坐收坐支、虚报冒领。
2、违规按财经纪律与廉政规定追责。
3、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解释,自发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