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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教研活动,让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参加,以提高我校的整体教研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为加强教师外出教研的管理和实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加教研活动的具体要求
1.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在教研中要积极参与研讨交流,认真学习。对于活动前要求准备的相关内容,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2.参加校外教研活动的老师要将上级精神、教研活动内容等教研活动信息整理出来,连同发的材料以书面的形式印发到本组内的全体教师,由教研组长组织学科教师教研会,传达上级教研活动内容,以做到信息共享。教研组长要在相应的下周五下班前将教研活动的书面材料上交教务处存档,以此作为教研组评定的依据之一。
3.对应参加而没有参加教研活动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绝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做旷课处理。
4.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5.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二、参加教研活动的手续
1.由教务处发《教研活动通知单》至教研组,教研组长安排教师参加活动。
2.因参加教研活动需调课者,由级部负责调课。
3.参加活动的交通方式视具体情况决定。
4.凭通知单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附:参加教研活动(会议)通知单(一式两份)
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拟安排部分老师参加(省、市、区)级教研活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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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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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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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
月日 午至月日 午(星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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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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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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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