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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scmxtz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资助摸底情况,对我校定向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
我校学生刘xx家人身有残疾,姜xx父母双方身有残疾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江xx、朱xx、梁xx为残疾人子女,孙xx因家庭重大变故,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被确定为本年度补助学生,资助金额312.5元,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提出意见(15275278623)。如无异议,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