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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青岛市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发布日期: 2026-05-09

青岛市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关于印发青岛市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校各处室、各学科: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区教体局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精神,全面加强我校网络安全管理,特别是做好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建立网络安全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现将《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附件1)、《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安全通报制度》(附件2)、《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中心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附件3)、《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安全经费保障》(附件4)、《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信息系统应急预案》(附件5)等印发并要求如下:

一、各处室、各学科负责人要带领老师们学习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督管理。

二、各处室、各学科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文件精神落实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教师办公室、教室和各专用室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各处室、各学科负责人要结合《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相关法律、文件认真研究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各处室、各学科教师要配合学校,做好重要时期网络安全防护,落实好网络安全值班要求,对于暂不使用或无法有效保障安全的系统,采取关停等主动防御措施,确保重要时期网络安全工作无缝隙、零差错。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殷永帅  赵铭浩,联系电话:0532-58669880

附件:1.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青岛市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办公室

2026年3月1日

附件1

scmxtz区山师实验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教育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主要负责人(校长、党支部书记)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网络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陈仁波

组员: 王明芳 逯林 张英芳 殷永帅 赵铭浩

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直接责任人:赵铭浩

组员: 王作欣 苗鹏鹏 刘世军 张炜 赵铭浩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确保学校所属人员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

l损害国家及单位荣誉、利益、形象的;

l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l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l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学校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学校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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