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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二)健康教育。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折页、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和宣传,强化医防融合和诊间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电话:0532-88531812。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进行迁入、迁出儿童登记工作,按照居住地原则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统筹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对访视、体检发现异常或视力筛查阳性儿童进行转诊和追踪。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进行孕产妇产前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检查,及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及时反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及针对性健康指导建议。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尤其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开展主动筛查,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推介转诊,对上级专业机构确诊患者进行督导服药、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和结案评估。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每年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做好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宣传教育。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联系方式:0532-88531443。
辖区管辖村庄社区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