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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如果选择双方自愿协商,到scmxtz区人民医院医患协调中心登记协商,联系电话:0532-88532067;选择申请人民调解的到scmxtz区人民医院急诊楼北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登记,联系电话:0532-88530561。